关于选树第十四届吉林市十佳(百优) 大(中)学生的通知
来源:原创 作者:gqtwz 发布时间:2020-09-27 浏览次数:0
关于选树第十四届吉林市十佳(百优)大(中)学生的通知
共青团吉林市委文件
吉市团联发〔2020〕11号
关于选树第十四届吉林市十佳(百优)
大(中)学生的通知
各直属高校团委、学生会,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团(工)委,市教育局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青年学生工作的重要论述,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和宣传青年学生中的先进典型,引导和激励大学生坚定理想信念,志存高远、脚踏实地、勇做时代的弄潮儿。共青团吉林市委、吉林市教育局、吉林市学生联合会决定联合开展第十四届吉林市十佳(百优)大学生选树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选树时间
2020年9月-11月
二、选树对象
1.吉林市十佳(百优)大学生选树对象:
2019年10月前入学注册,我市普通高校(含高职院校)在册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和本、专科学生。
2.吉林市十佳(百优)中学生选树对象:
2019年10月前入学注册,并取得学籍的吉林地区普通中学和中职在校学生。
三、组织机构
选树工作由团市委、市教育局、市学联共同担任主办单位。
1.组委会。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有关负责同志组成,负责选树的组织工作。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团市委学校部),负责选树工作的具体事务。
2.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和有关部门领导、专家学者及相关师生代表组成,负责审议和评定。
3.推荐和初评机构。初评和推荐工作由县区团委、市教育局、市学联和学校团委共同组织实施,由团市委学校部承担具体的协调工作。
四、参选条件
(一)十佳(百优)大学生参选条件:
在品学兼优、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并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重点考虑在勤学苦读、科技创新、技术技能、志愿服务、创业就业、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信友善、孝老爱亲、自强自立等方面表现极为突出的候选人选,也可自选角度参选。
1.市级或市级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获得者;
2.“挑战杯”省级以上大学生课外科技学术作品竞赛、创业计划竞赛等系列活动的获奖者;
3.学术科研成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和推广价值或应用于实践领域产生显著社会经济效益者;
4.积极参加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者;
5.在市级或市级以上各类重大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6.在逆境中顽强拚搏、自立自强且品学兼优者;
7.曾获得吉林市“十佳大学生”称号的,不再参加本届选树;曾获得吉林市“百名优秀大学生”称号的,可以参加本届“十佳大学生”选树,不再参加本届“百优大学生”选树。
(二)十佳(百优)中学生参选条件:
在品学兼优、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并满足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重点考虑在勤奋学习、思想道德、科技创新、技术技能、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信友善、孝老爱亲、自强自立等方面表现极为突出的候选人选,也可自选角度推选。
1.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在日常工作和学习中起到表率作用;
2.市级或市级以上“优秀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获得者;
3.在市级或市级以上各类重大比赛中取得突出成绩者;
4.往届吉林市“百优中学生”获得者;
5.在逆境中顽强拼搏、自立自强、品学兼优者;
6.曾获得吉林市“十佳中学生”称号的,不再参加本届选树;曾获得吉林市“百优中学生”称号的,可以参加本届“十佳中学生”选树,不再参加本届“百优中学生”选树。
五、选树步骤
(一)组织推报(10月8日至10月21日)
1.十佳(百优)大学生候选人由各直属高校团组织和学联组织负责择优推报参选人。十佳(百优)中学生候选人由各县(市)区团委和市教育局团委负责自下而上择优推报参选人。各学校应在校内广泛开展候选人评议推荐工作,推报人员要在本校内公示一周。
2.推报材料:(1)填写《第十三届吉林市十佳(百优)大(中)学生评选活动申报表》;(2)被推荐人2000字的事迹材料;(3)事迹材料和申报表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和相关佐证材料。申报表一式两份,其余推报材料一式一份并提供电子版。推报截止时间:10月21日,逾期视为无效。
(二)确定人选(10月21日至10月25日)
组委会办公室对所有候选人的推报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将符合推报要求的人选材料提交组委会(推报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将被取消参选资格)。组委会根据推报人选的事迹情况,择优确定各20名“十佳大学生”和“十佳中学生”候选人。
(三)实地考察(10月25日至11月初)
组委会委派考核组到候选人所在学校进行全面考察,并将考察结果上报评审委员会。
(四)评审委员会评选(11月上旬)
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在认真审议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得票数列前10名的候选人,获得“吉林市十佳大学生”和“十佳中学生”荣誉称号,其余获“吉林市百名优秀大学生”和“吉林市百名优秀中学生”称号。
(五)公示(11月中旬)
通过新媒体手段将“吉林市十佳大(中)学生”事迹向社会公示。如遇异议,由组委会办公室负责与推报单位进行核实,将核实情况向组委会汇报,由组委会统一处理。
六、选树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本次选树活动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各高校、各县区要高度重视,保证选树活动有领导、有组织地进行,确保选树工作的高质量完成。
2.严格履行程序。各高校、各县区要本着对事业负责、对青年负责、实事求是、优中选优的原则,做好候选人的选拔、推荐工作,严禁弄虚作假。
3.务必抓紧落实。此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高校、各县区接到通知后要迅速启动、抓紧落实。
4.做好宣传工作。各相关单位要注重宣传报道,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手段,广泛宣传评选活动,扩大活动影响力,努力形成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浓厚氛围,激励大中学生奋发向上、立志成才。
附件:1.第十四届吉林市“十佳(百优)大学生”推荐人选登记表
2.第十四届吉林市“十佳(百优)中学生”推荐人选登记表
3.第十四届吉林市“十佳(百优)大学生”推荐人选汇总表
4.第十四届吉林市“十佳(百优)中学生”推荐
人选汇总表
5.汇总表事迹简介模板
联 系 人:邢葛威 夏高杨
联系电话:62010743
电子邮箱:tswxxb201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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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吉林市委 吉林市教育局
吉林市学生联合会
2020年9月27日